公司治理原則及架構
公司治理原則
本公司執行公司治理制度以保障股東權益為最大目標,並公平對待所有股東。本公司建立能確保股東對公司重大事項享有充分知悉,參與、決定等權利之公司治理制度。
本公司建立公司治理制度,除遵守法令及章程之規定外,依下列原則為之:
- 保障股東權益。
- 強化董事會職能。
- 尊重利害關係人權益。
- 提昇資訊透明度。
本公司總經理室負責推動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並由總管理處法務室等相關單位協助處理,包括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資料、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辦理公司登記及變更登記等。
公司治理架構
專業有效的董事會運作
南亞塑膠公司之公司治理架構係以董事會為最高治理單位與制定經營決策之中心。董事會受股東所託,其業務之運作執行除依照股東會決議外,亦遵循我國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公司章程、董事會議事規範等相關規定,並訂有「董事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要求相關人員執行職務時,能秉於道德規範,防止有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之行為發生。
董事會之職權
- 公司重要章則之審查。
- 公司業務方針之審查。
- 公司預算決算之擬稿。
- 公司盈餘分配之擬定。
- 公司資本增減之擬定。
- 公司重要人員之任免。
- 公司營業報告之審議。
- 公司重要財產及不動產購置及處分之核定。
- 其他依據法令規章及股東會所賦予之職權。